“长得好好的大树,愣是给修剪成了‘光杆司令’。”近日,不少城区居民向德报反映这样的情况,物业把小区里的树木“砍头去枝”,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物业缘何要这样做?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3月13日,记者走进市区新城市花园,只见小区内道路两侧原本高大的法桐、杨树等,都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去冬物业对这些有年份的树木进行了修剪,大概有200多棵,全成了这个样子。”居民方女士说,往年到了春夏秋三季,这些大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不仅好看,而且对改善小区的空气质量也大有好处。她说,有数据显示,1亩树林1年释放的氧气可供65人呼吸1年,“可这么一修,还有氧吧效果吗?”方女士发问。
在城区鸿运小区,成排的十余棵大树也被“抹头”。“这些大树远离楼房不会影响采光,不知为啥被修剪得这么狠。”居民李先生表示不解。
记者走访发现, “抹头”现象在城区小区比较普遍。对此,也有居民表示赞成。新城市花园居民裴女士说,她家住一楼,一到夏天树上的虫子特别多,很多都爬进了屋里,“有一年下大雪还压断了树枝,幸好没压到人和车。”
记者在两个小区随机采访了50位居民,36位居民认为,直接“抹头”的修剪方式太过简单,不可取。
为什么进行这种 “抹头”式修剪?新城市花园物业保洁绿化部主任李维彬说,现在小区很多车都放在道路两旁,紧靠大树,如果遇到刮风、下大雨大雪,树枝压坏车、压伤人都有可能,“有的树长到了两三层楼高,打药防虫不方便,也影响业主的室内采光。”
“你看这些是最早修剪的一批,已经开始长出了枝条,并不影响小区景观。”李维彬指了指2016年修剪过的树,“大修剪每过几年来一次,修剪前我们在小区3个大门口张贴通知,告知了居民。”
走进东方家园,小区内有300多棵树,景观很好。负责绿化工作的小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印山,是位有着30多年园林绿化经验的行家,他曾将城区100亩盐碱地改造成林地,获得了市委市政府3万元奖励。他说:“病枯、遮挡采光、行道树过高碰触高压线的树木可以‘抹头’,这几年东方家园也这样修剪了60多棵树,但一刀切的方式不恰当。”
市园林管理局高级工程师刘爱兴表示:“小区里栽种的杨树、法桐等高大乔木,可以定期修剪,但应保持原有树形,而不是一律‘抹头’,可由专业人士指导,科学合理施策。”
刘爱兴介绍,根据《德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的树木,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城市内所有树木不分权属,一律禁止滥砍乱伐。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准伐证或者准移证后方可进行,“一般常规修剪不必上报相关部门审批,但如果居民认为修剪过度,或是成了‘砍’,可以向市园林管理局执法管理科举报反映。”
记者|尹晓燕 通讯员|张柴智慧
摄影|王志伟
编辑|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