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法院:情法交融 守护花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对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宁津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宁津模式”,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宁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少年与家事纠纷案件2674件,其中,诉前调解1372件,撤诉194件,诉中调撤453件,调撤率达75.5%,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让少年与家事审判全面融合

今年,宁津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是宁津县人民法院推进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经过对2017年至2022年审理的少年和家事审判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75%的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争议,85%的未成年人犯罪来自单亲家庭。为理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科学整合审判力量,我们决定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机制,成立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运通表示。

宁津县人民法院为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配备了3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6名少年家事调查调解员,以专业化、专门化司法力量为保障,延伸拓展多元化、立体化、社会化职能作用。在审判场所改建上,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设置温馨和谐的“客厅式”家事法庭、圆桌式少年法庭,以及充满活泼童趣的儿童观察室等,帮助少年家事纠纷当事人舒缓身心,同时也尽可能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心理上的紧张感和抵触情绪,帮助未成年人重回正途。

宁津县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并非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简单相加,为确保少年与家事审判相互融合、相互借鉴、协调发展,宁津县人民法院专门制定出台《宁津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全面贯彻保护性、修复性司法理念入手,对加强少年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宁津县人民法院利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将少年审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工作理念以及涉少刑事审判中的庭前社会调查、调解前置、圆桌审判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年民事及家事审判维权范畴;在涉少年刑事审判中,把家事审判的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其中,从而实现了审判效果的最大化。

柔性解纷巧断“家务事”

日前,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原来,高某是货车司机,因疫情原因订单减少、收入下降,整日酗酒,对妻子和孩子疏于照顾,妻子无法忍受决定离婚。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承办法官孙艳霞通过细致走访后分析认为,高某夫妻双方并无较大且难以调和的矛盾,属于可以调解的“危机型婚姻”。于是,孙艳霞领着高某夫妻来到宁津县少年家事综合中心,邀请高某夫妻观看婚姻家庭题材视频,并讲解离婚对夫妻、双方父母及孩子带来的伤害。“现在因为父母离婚、家庭教育缺失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居高不下,你们想好了吗?”听着孙艳霞问话,原本剑拔弩张的高某夫妻二人沉默半晌:“我们回去再考虑一下。”过了一会儿,高某夫妻二人又说:“我们不离婚了,好好过日子。”

家事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这一特点,宁津县人民法院坚持将亲情修复前置,着重做好调解工作。宁津县人民法院选聘了149名少年家事调查调解员,通过走访邻居、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综合评定双方属于“死亡型婚姻”“危机型婚姻”还是“冲动型婚姻”,从而找准纠纷症结,提出纠纷解决建议,有的放矢化解矛盾。调解中,宁津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综合利用“客厅式”家事法庭、矛盾化解室等,探索“心理咨询+渐进调解、特殊保护+冷静离婚、机制创新+教育建设”工作路径,让危机婚姻中的双方树牢家庭责任,明白离婚对孩子、夫妻双方造成的影响,并从已发生的案例中找到解决婚姻矛盾的方式方法,从而挽救了大量濒临破碎的家庭,尽可能减少夫妻双方情感变化对子女成长的影响。

少年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仅依靠法律,也依赖于心理的有效疏导和情感修复。宁津县人民法院将心理干预前置,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及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作用,在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修复中加入专业心理辅导,向当事人传授婚姻家庭中的相处技巧、沟通方式以及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等有关知识,帮助他们理智解开心结、化解矛盾,从而有效避免了单纯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过多将矛盾引向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问题,提升了离婚及抚养案件的调撤率。同时,宁津县人民法院派遣资深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对离异夫妻进行开导,让离异夫妻对孩子的未来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让孩子不因父母离异而缺失关爱,健康快乐生活。

开启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今年1月24日,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宁津县人民法院向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发出《家庭教育履职函》,要求原被告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

发出《家庭教育履职函》是宁津县人民法院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尝试。2022年,宁津县人民法院将少年家事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家庭教育,深入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宁津县教体局、宁津县民政局、共青团宁津县委员会、宁津县妇联成立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聘请1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及心理咨询师,综合运用家长课堂、跟踪帮教等措施,推动形成“党委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

为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线,宁津县人民法院坚持“前端工作法”,延伸普法宣传,坚持在新学期开学、“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教育和社会实践。宁津县实现了县域内学校普法教育全覆盖,每年组织法治讲座100余课时,模拟法庭50余次,努力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由学生影响带动家庭,共同在全社会营造起浓厚的法治氛围。

宁津县人民法院延伸回访帮教,不定期回访心理郁结严重、后续问题持续存在的少年家事案件当事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用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补救机制挽救更多当事人。2022年6月10日,宁津县人民法院发出德州市首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弱化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标签,帮助轻罪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影,真正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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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闫继勇 马芳 张兆坤
编辑 | 尹晓燕 
审核 | 冯光华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