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2年7月13日0时33分许,王某某(男,38 岁)醉酒驾驶鲁 N89**K 号小型轿车沿德城区新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岔河桥西侧时,其车与中央护栏发生接触碰撞,后驶入路南侧绿化带,事故致使驾驶人王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护栏和绿化带损坏。经调查,事故发生前王某某曾参与两场聚会,均有饮酒,经德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研究中心鉴定,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8.1mg/100ml。
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是一起因酒驾造成的单方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吞噬了鲜活的生命,教训惨痛,令人痛惜!醉酒驾驶、未按操作规范驾驶夺走了一个年轻的生命,给家庭和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夏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易发季节,夜晚、凌晨是酒醉驾肇事肇祸的高发期,德州交警现正在全面开展交通违法雷霆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查违法,同时督促酒店、餐饮行业落实酒后禁驾源头监管责任。德州交警提示:酒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请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醉驾,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2022年7月15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