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州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全市慈善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促进民生福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第三次分配积极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健全组织体系 慈善队伍不断壮大
十年来,全市慈善组织网络体系以市、县两级慈善总会为引领,逐步向镇街、社区、民间团体延伸发展。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发利用慈善资源,建立慈善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全市慈善组织实现从无到有,并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截至8月底,全市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达到25家(其中基金会8家),专兼职工作人员339人。与此同时,公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迅速壮大,全市志愿服务组织达到92家,注册志愿者93.5万余人,在全市公益慈善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设慈善项目 广泛覆盖困弱群体
十年来,全市各类慈善组织积极创设慈善项目,以项目为载体,畅通募捐渠道,通过定向募捐、设立专项基金、网络募捐等多种形式,建立“慈心一日捐”和各类专项捐赠相结合的长效募捐机制,形成“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慈善助医”“圆梦微心愿”等一批持续开展的慈善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善物7.6亿元,广泛用于脱贫攻坚、扶弱助困、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等领域,累计支出6.2亿元,帮扶困弱群体117.2万人次。
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慈善组织展现新担当,应势而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累计1.4亿元,统筹用于湖北省、山东省内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助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2021年河南、山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期间,全市公益慈善组织积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地援助,传递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正能量;在2022年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类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善物3010.57万元,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慈善力量。
加强慈善宣传 慈善氛围日益浓厚
十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中华慈善日”“国际志愿者日”“慈心一日捐”“冬季送温暖”等特殊时间节点和活动,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条文精神,组织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向上向善氛围。自“山东慈善奖”设立以来,我市先后有2家企业,5个项目,6位捐赠人荣获表彰。
强化监督管理 慈善工作规范发展
十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行政管理职责,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以慈善组织年检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专项审计等为抓手,建立起多方联动监管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水平得到提高;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全市25家慈善组织全部通过“慈善中国”网站依法公开慈善信息;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日常运行管理,慈善组织自我监督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下一步,我市慈善事业将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持续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拓展完善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热情,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共同富裕贡献慈善力量。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刘倩倩 编辑|李莉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