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为每公斤2.3元 6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全省夏粮收购电视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国夏粮收购继续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对《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行调整,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为每公斤2.3元。

据悉,2018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比2017年下调3元。此外,《预案》还有以下几个变化,执行期由5月21日延后为6月1日;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将及时启动预案,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市场机制作用更加灵活;提高粮食质量等级,四等及以下粮食、因灾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完善超标粮食收储机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麦,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

记者|邓静 通讯员|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