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德州市陵城区森林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6月21日,德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市政府网络问政转来的群众留言线索,陵城区宋家镇某村村民韩某在淘宝网上非法出售野生蟾蜍。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将线索转至陵城区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经过几天的走访调查和蹲守,25日下午,陵城区森林公安局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其家中查获蟾蜍活体120余只,属“三有”(有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经审讯,韩某自今年3月以来,每隔2-3天的夜里就到本村或周围村庄的排水沟边,利用手电筒等夜间照明或在水中下地笼等方式方法,共捕获蟾蜍400余只。随后,韩某将捕获的蟾蜍存放在家中,然后通过自己的淘宝店铺出售,至今售出蟾蜍活体300余只,非法获利4000余元。韩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现已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查获的蟾蜍经过司法鉴定后,将放归自然。
通讯员 陈婷婷 编辑 尹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