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禹城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关于解除禹城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11月9日起,解除禹城市市中街道群贤居小区及周边附属建筑物中风险区,禹城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