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这不仅是段子,
在现实中不乏这样的现象,
很多城镇户口的人想要把户口迁入农村。
但前不久,宁津县的两名群众,
在迁移户口时遇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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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柴胡店镇丰郭村人。
2015年因外出打工将户口迁往城镇,
后因失业返回丰郭村继续生活居住,
并一直以种粮为生,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及村委会集体证明,
现申请将户口迁回丰郭村。
结果:派出所受理了王某的迁移申请
杨某,长官镇北街(属城镇)人。
申请将本人、丈夫及女儿(未成年)
三人户口一同迁入长官镇罗庄村。
经民警调查核实,
杨某本人及女儿在罗庄村长期居住,
并以种粮为生,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及村委会集体证明。
其丈夫有工作单位。
结果:派出所拒绝了杨某丈夫的迁移申请
想迁回农村这么难?
是民警故意刁难吗?
可能是你对户籍政策有什么误解.....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户籍政策规定
《德州市户口登记管理规范》(德公户明发〔2017〕40号)第六十九条规定:“公民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本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由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加盖公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居住地。”。
根据省、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
公民迁往农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
2、有本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3、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
4、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加盖公章
敲黑板!划重点!
以上条件须
同时满足!
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限于夫妻投靠);
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加盖公章的证明。
还需注意的是:
未成年人可以投靠父母,已满18周岁的公民不得以投靠父母为由申请迁入农村。夫妻投靠的,投靠人户口不是登记在农村的,不得以夫妻投靠名义申请迁入农村。
公民弄虚作假非法迁移落户的,按照公安部《关于对弄虚作假非法落户被注销户口人员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6〕360号)办理。
素材来源:户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