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宁津县公安局成功破获“4·23”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
4月23日,宁津县的高某报警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损失69000元。4月初,一名陌生女子申请添加高某的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该女子自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投资某某影视制作公司,有优厚的红利收入,并向高某发来收益的截图极力推荐高某一同进行投资。高某点击了该女子发送给自己的公司链接发现该公司规模很大且很正规,几番聊天下来,高某对该女子的说辞深信不疑,随即通过转账向该投资平台投资69000元。可转账后,高某再与该女子聊天时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高某随即报警。
接警后,宁津县公安局立即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在山东省公安厅及德州市公安局的全力支持下,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民警逐步摸透了该电信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行骗模式、主要头目及所处位置。
7月5日,宁津警方在河南省某写字楼内将正在“工作”的该团伙60名成员全部抓获,同时,民警还在江苏省抓获两名向该团伙租赁服务器的犯罪嫌疑人。经查,该案涉案金额一千余万元,警方扣押、冻结资金一百余万元,扣押豪车5辆(价值三百余万元),扣押房产一处(价值二百余万元)。
经查,该电信诈骗团伙组织机构严密,主要头目李某、闫某、冯某均对计算机技术十分精通,三人于2016年开始从事电信诈骗行为,在江苏省租赁一台服务器,制作虚构的网站信息来蒙骗受害人。该团伙在发展中陆续招募小组长十余人、普通员工四十余人,其中每名员工(多为男性)都注册有多个微信号。李某等三人向不法分子购买人员的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后,由员工添加受害人的微信,与受害人聊天熟悉之后,开始向其推销虚构的理财产品、影视制作公司的投资等。受害人打款后,款项由李某等三人、小组长及普通员工共同分成。
崔秋芬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