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市各街道配备专人管理吸毒人员|加强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7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 提出,今后我市各个社区、街道办事处将配齐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负责对吸毒人员的报到登记、衔接推送等日常管理管控工作,并提供物质和精神奖励。

近年来,我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探索出了“德馨家园服务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约化管理等工作模式,工作成效和经验作法得到国家禁毒委充分肯定。但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仍存在责任不清、发展不平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建设标准低等问题。

为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升对吸毒人员的管控能力,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将大力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当配备1到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各县(市、区)德馨家园服务中心要按照实有登记吸毒人员30:1的比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本着年龄配置合理、男女搭配合理、热爱公益事业的原则配齐配全禁毒专职社工;乡镇(街道)要明确1到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吸毒人员的报到登记、衔接推送以及配合德馨家园服务中心做好吸毒人员日常管理管控工作。同时,落实对禁毒专职社工的精神、物质奖励,保障禁毒社工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提升对吸毒人员的管控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严防其寻衅滋事、肇事肇祸。

 记者、编辑| 刘臻



(作者:刘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