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为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我市通过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部门联动、抓好工作结合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我市及13个县市区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
记者了解到,不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还联合出台了《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和妇联等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明确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发放标准、程序。下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市区全部建立反家暴庇护机构,并确定了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依法庇护、专业化帮扶、社会共同参与等四项工作原则,完善了社会化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转介服务。
目前,我市通过加强“一站一线”(“一站”即妇女维权服务站,“一线”即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家暴受害妇女信访及求助渠道,目前,我市130多个乡镇和3000多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市及13个县市区妇联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设置专人接听,妇女遭受家暴可及时向妇联求助。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妇联、司法、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社会专业人士,探索出了妇联综合调解、相关部门对口调解、专业人士对症调解等调解模式,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发挥妇联的组织和职能优势,对起诉到法院的婚姻家庭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有效预防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演变为家庭暴力。协调公安机关建立110家暴报警服务台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目前,全市建立110家暴报警服务台40个,确保有家暴案件发生时及时出警,所有县市区都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协调民政部门在市、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反家暴庇护机构(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
区共用市级反家暴庇护中心)。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站,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无门槛”式服务,即因遭受家暴前来求助的妇女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即可享受法律援助。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联合,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心理抚慰等志愿服务。
记者|刘臻 通讯员|国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