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河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 我市从“点、线、面”三方面着手,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


8月2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至7月,我市主要河流COD、氨氮指标同比均有明显改善。目前,我市4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符合国家要求,21项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实现持续稳定达标。我市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印发《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达标方案》《德州市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考核导向,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4个国控河流断面中3个实现水质类别提升。

我市从“点、线、面”三方面着手,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在“点”上,以断面水质达标倒逼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治污水平,从重点抓COD、氨氮两项指标监管转变到全指标监管,实现全面达标,对超标者严管重罚,该限产坚决限产,该停产坚决停产。在“线”上,以支流达标保干流达标,推进“点源+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串联递进式治污体系。污水处理厂方面,对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及各开发区力争做到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污水直排。人工湿地方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全部配套尾水湿地,做到“一厂一湿地”。在“面”上,县市区抓好农村社区、畜禽养殖等治理,建设、运行同时抓。

我市坚决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国省控河流断面县(市、区)责任制的通知》,将断面水质作为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工程。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把所承担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发挥河长制优势,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市县河长重点督导内容,定期督办。强化调度通报,对连续两月排名靠后的、约束性指标预期进度不理想的,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不理想的约谈责任县(市、区)主要负责人。

“下一步,我们将补齐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短板,着力实施生态修复,恢复健康的水生态,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市环保局流域管理科科长傅春生表示。

记者|郑东岩 通讯员|刘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