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环保督察组下沉夏津禹城督察

按照山东省环保督察组总体工作安排,8月27日至28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到夏津县、禹城市开展下沉督察。

8月27日至28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第一督察小组下沉夏津县,召开对接汇报会,对夏津县县长、分管副县长及县环保局、住建局、经信局、畜牧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问询。检查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建筑工地等现场30处。其中,核查2017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0个、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7个。

27日至28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第二督察小组下沉禹城市,召开对接汇报会,对禹城市市长及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问询。检查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施工工地、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现场39处。其中,核查2017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4个、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4个,受理信访举报问题1件。

每到一处,督察组都详细询问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查看整改前后对比效果图等书面材料,并对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察组要求,要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环保设施的改造升级,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要不折不扣地做好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建立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再反弹。

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被督察单位及相关部门表示,将制定方案、迅速整改,标本兼治、不留空白。将整改要求措施化、项目化、具体化,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强化督办落实,确保各项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记者|郑东岩 通讯员|赵晶 刘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