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韩法官,要不然我这账还不知何时能要回来。”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宁津县法院速裁团队法官韩合龙手中,表达对他高效办案、司法为民的感谢之情。
该案中,原告是一家液体二氧化碳供应厂家。自2020年起,原告向被告供应液体二氧化碳等基础化学品。期间,原被告通过电话及微信订货、对账、支付货款。此后,被告先后欠付原告货款1064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不予回复,并将原告微信删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宁津县法院,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受理后,韩合龙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该案件事实清楚,且标的额不大,应坚持简案快办、快调快结的原则。在原告提起诉讼保全,法院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后,被告主动与法官取得联系。鉴于被告身处外省,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韩合龙组织原被告双方通过电话、微信及法院调解平台等开展线上调解,向被告释明不偿还货款的法律后果及可能对他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告知他在买卖交易中应当遵守信用,及时履行自身义务。
在了解到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货款后,法官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理解被告难处,并向双方提出解决方案。经过耐心细致沟通和辨法析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向原告偿还货款并当庭过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误工赔偿。至此,一场跨越4年的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小案”关乎大民生。近年来,宁津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善用保全措施,以保促调,通过诉前调、庭前调、庭中调等方式,将“全流程调解”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实质性化解纠纷,让矛盾当场和解、案款当场履行,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添力。同时,宁津县法院高度重视保全在执行中的“先手棋”作用,配强专业化保全队伍,优化机制、提高效率,全力构筑财产保全绿色通道,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财产保全团队成立以来,当场履行、执行和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关切、事关民生的‘小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减少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环节的数量,做到‘案结必定事了’,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宁津县法院院长任运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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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陈爽 马芳 编辑|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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