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市委政法委立足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将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纳入平安德州、法治德州建设整体框架,聚焦源头预防、分级矫治、依法惩处、综合治理四大重点,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突破传统治理模式,构建集成改革工作体系
我市高度重视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去年7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确立“以集成改革促进健康成长”总体思路,构建党委领导、政法统筹、部门协同的“1+6+N”(1个改革方案、6大任务模块、N项配套机制)制度体系。该体系突破传统条块分割治理模式,通过制度重构、流程再造实现教育、矫治、惩处闭环衔接。
出台《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意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校园安全形势研判会,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印发《德州市校园周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德州市校园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校外托管机构等9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防系统建设,把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系统全部接入公安系统。
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先后召开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推进会,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打造“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集成改革品牌”为主线,梳理职责清单、问题清单,确定“教育引导、环境整治、关爱提升、健康强基、帮扶矫正、预防惩治”6项重点改革任务,构建集成改革工作体系。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多元治理,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府、司法、社会、家庭、学校、网络“六大保护”协同发力、齐抓共管。2024年,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涉案人数实现“双下降”。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督促履行监护职责
市委政法委积极推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法治宣传教育。
市教育局联合司法部门建立市县两级法治副校长人才库,从政法部门择优选拔942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构建“1+1+N ”法治副校长新模式,即选出一批法治副校长、上好开学第一节课、开展N 次法治宣教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普法宣传4000余场次。
“聘任法治副校长,旨在推动完善政府、司法、社会、家庭、学校、网络‘六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市教育局思政科科长孙希强介绍。
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等问题。于是,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因监护人原因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不法侵害的,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2024年,共发出监护令186份。
实施精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市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等制度,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时,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开展个性化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正确认识错误,树立法治观念,重新融入社会。
市公安局建立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据库和预警分析模型,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辖区内未成年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重点关注、信息共享和分析预警。建立沧州、衡水、德州警务协作一体化机制,有效打击未成年人流窜作案。去年,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8%。
市法院开展司法先议改革试点,在全市新建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13处,对具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193人次。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为及时发现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医院、学校、社区、旅馆等场所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宋振文介绍,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线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0余件,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震慑了潜在犯罪分子。
市委政法委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成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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