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记忆|明清禹城刘中立家族:勤政重文 七代三进士


明清禹城刘中立家族——

勤政重文 七代三进士

张金平

明清时期禹城出现了几个仕宦家族,每个家族中都培养了多个科举人才,或诸生、或举人、或进士,这些家族有刘家、韩家、于家等,其中刘士骥所在的刘氏家族可说是独占鳌头。刘士骥本人、与其父刘中立、其六世孙刘振斯,七代三人皆为进士,刘士骥著作《蟋蟀轩草》诗文集流传至今,是典型的文化世家。

谏官直疏、勤政爱民的刘中立

刘中立,字健甫,号禹坪。少年时聪颖,好读书,心无旁骛。嘉靖四十三年(1564)为举人,隆庆五年(1571)成进士。两任六科给事中,给事中是谏官。刘中立在任上所做所为,既表现了见识,也展示了胆识。先任工科给事中,当时滹沱河河水泛滥,威胁京畿地区。刘中立上章提出数条措施,一是恢复旧河道;二是权益处理,不能墨守成规;三是保证钱粮充足,不能增加百姓负担。遗憾的是上疏不能上达。当时张居正当权,打算把刘中立罗致为亲信,但是刘中立坚持不为朋党,并且弹劾张居正属下违法乱纪者,与张居正据理力争是非。后迁官兵科给事中,能持公正,杜冤情,被派任地方官。

先为陕西右参议,专管商洛地区。每天勤于处理诉讼案件,一年后监狱中逐渐空置无人。迁官河南按察副使,制定捕盗方法,使得开封无盗贼案件发生。又迁山西左参政,守河东地方。这个地区矿盗猖獗,聚集数千人。刘中立用擒贼擒王之法,获诛带头者,一举平息了多年积累的祸乱。山西遇到大饥荒,刘中立全力救灾,废寝忘食,督办煮粥赈灾,救灾人数以千万计。三年后迁陕西按察使,职务品级为正三品。整顿吏治,剔除弊端,官场肃然。处理案件,用法平允,平反者数量非常大。有高官以重金请求妄断官司,他直接厉声拒绝。年方五十因心痛去世,死后入祀乡贤祠。

官居翰林院检讨、文传《蟋蟀轩草》的刘士骥

刘士骥,字允良,别号祝阳。刘士骥少秉异质,七八岁即能对属文,遣词造句,辞义兼美。万历十四年(1586)举人,名列山东第四。此后却屡试不利,到了三十二年(1604)中三甲第230名进士。同年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刘士骥的文辞优异可见一斑。三年后馆选,按惯例一省至多留一人,滨州王家植已在留馆名单中。刘士骥当拨入省台部门,当事者以为馆选应该论才不论地,刘士骥竟被授予检讨一职,检讨品级虽为从七品,正如庶吉士等职一样,翰林院任职被当时重视,宰相人选皆从翰林院出,被视为储相,尊称太史。刘士骥留心古今经世济民之学,研究典章制度,对书全面,论说有关社会利弊。但是因考虑到母亲年老有病,需要孝养,毅然上疏辞职,回乡侍亲。回乡后,生活简约。遇灾年,则求上官缓赋税,倡绅士煮粥食。后亦入祀乡贤。

明清禹城著述寥寥无几,刘士骥《蟋蟀轩草》是仅有的一本存见诗文集,非常珍贵。《蟋蟀轩草》被《四库全书》存目,齐鲁书社1997年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出版发行,使得阅读者容易看到。这本诗文集约有15万字,各种文体兼备,诗有七言歌行诗、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排律、五言绝句、七言绝句,文有诏、疏、奏、表、笺、议、对、论、考、记、序、引、说、解、辨、颂、箴、碑、墓碑、墓表、铭、志铭、行状、行略、文、祭文、书、启、书牍等。内容上也非常丰富,单就诗歌而言,有抒怀诗、写景诗、送别诗、唱和诗、游仙诗、悼亡诗、贺寿诗等。刘士骥作为翰林院检讨的身份的诗文创作,既有很高的艺术性,也有较广的认识价值。如其五律诗《登泰禹楼》:“残暑千家雨,斜阳万木蝉。登楼望秋色,何处不凄然。宦况销颁白,年华付草《玄》。浮生是泡影,吾意欲逃禅。”遣词讲究,用典贴切。融情于景,意味深远。委婉地表达了对百姓生活的关心与对人生寥廓的感慨。

重视儒学,刘振斯三任知县

刘振斯,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嘉庆《禹城县志》卷八《选举志》“进士”条载:刘振斯“士骥之孙,历任元谋、清流、安平知县”。刘士骥是万历甲辰年(1604)成进士的,39岁。刘振斯是雍正甲辰(1724)年成进士,中间差了120年,于理不合,因此,《禹城县志》所记“士骥之孙”,当为“士骥世孙”,或者“士骥后世子孙”之误。今有同治十三年(1874)年续修《刘氏族谱》之世系有载,士骥生五子、仲子执玉,执玉生汉史,汉史生三子、仲子朴,朴生昐,昐生五子、二子振斯。故知振斯为士骥六世孙,刘振斯,字克宜,号绍阳。

雍正八年,刘振斯任元谋县知县时,重视儒学,改善教学条件,重建儒学殿庑,规模较前倍为弘敞。据道光《清流县志》卷四《职官志》载,刘振斯于雍正十三年(1735)任清流县知县,直至乾隆六年(1741),共六年。刘振斯任安平县知县事迹阙如。总之,关于刘振斯的材料仅止于此,其生平难于详知。

(本文为2022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22DZZS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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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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