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乐陵金丝小枣的保护与发展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乐陵金丝小枣栽培始于商周,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枣林复合系统”被列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然而,近年来,乐陵金丝小枣产业面临枣树种植面积锐减、种植效益不高、产业链延伸不足等现实问题。
“立法就是要奔着问题去,首先解决好现有枣树资源的保护问题,进而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科科长李鑫说。《条例》起草过程中,起草团队先后数次深入乐陵金丝小枣核心产区调研,面对面听取农民合作社、加工企业和枣农的意见建议。“在德润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调研时,我们了解到,企业产能充足,却常常‘吃不饱’,主要原因是本地优质枣原料供应跟不上。”他说,不少枣农因收益不高,种植意愿减弱。
针对这一矛盾,《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开展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第十九条则提出推动枣产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延伸,支持开发枣保健品、文创产品等,推进产业链多元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法注重体现“小切口、真管用”的原则,不追求大而全,而是聚焦乐陵金丝小枣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涵盖资源保护、生产经营、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内容。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条例》对古枣树的分级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将树龄百年以上的枣树纳入保护范围,为古枣树保护划出法治“硬杠杠”。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古枣树的保护利用,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或者认养古枣树。
“看到《条例》颁布,我们心里更踏实了!”乐陵市朱集镇前周村党支部书记周之军说,“订单生产有规范,品牌打造有支持,咱们种枣、管枣、卖枣都更有底气。”
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注重引导与支持。它鼓励标准化种植、社会化服务,支持深加工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延伸,强化品牌培育与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并推动枣产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同时,《条例》还明确了政府在财政、金融、保险、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职责,着力营造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条例》实施后,我们将依法加强古枣树保护,推动标准化生产,促进枣文旅融合,让小枣产业真正成为富民产业。”乐陵市林业局局长李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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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胥爱珍 于春芝 通讯员|苏安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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