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德城17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2018年,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了我市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全天,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正月初五全天,正月十五全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德州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减河东岸、西至鲁冀行政区域界线、南至南外环路以北、北至北外环路以南。


所以

烟花爆竹不是你想放就能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为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德城分局全面强化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德城分局加强巡逻防控,治安、特巡警、派出所发动各自巡查力量走上街头,加大对繁华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的巡视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及时取证。同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优势,做好隐患排查、劝阻解释工作。对在禁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一律收缴其烟花爆竹并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截止2月11日

德城分局劝阻56起违规燃放事件

立案查处17起违规燃放案件

处罚17人







来源|德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