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工会+检察院”破解农民工维权执行难

日前,承包陵城区某学校实训楼建设工程部分项目的张某等六人,终于拿到了拖欠六年之久的68万余元工资款等费用。张某激动地说:“多亏了检察院干警们耐心细致的工作,要不还不知道要再等几年才有个了结。”

原来,2014年下半年,王某使用德州某建筑公司建筑资质承揽了陵城区某学校实训楼建设工程。工程建设期间,张某、代某等人带领部分农民工承包部分项目,但王某一直未支付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2018年12月初,张某等人将王某、德州某建筑公司诉至陵城区法院。经调解,张某等人与王某、德州某建筑公司达成协议:由王某分别支付六人工资款等费用,德州某建筑公司给予必要协助。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却未如约履行。2019年1月,张某等六人向陵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予以立案执行,但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执行未果。今年4月,张某六人向陵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立案后,检察院办案人员及时调阅了法院卷宗材料,分别对当事方进行调查核实。经走访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的到期债权。在立案后半个月内,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与区法院办案人员沟通、协调,并共同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促成有关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破解了执行障碍。

为有效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陵城区成立了工会、劳动仲裁、司法、法院为主的“四方联动”调处机制,整合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多种非诉讼化解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但在具体执行中,他们发现,一些用人单位总是以种种理由故意拖延已达成的协议,致使有的农民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

一次偶然的机会,打开了陵城区总工会的思路。今年1月初,陵城区检察院在自行研发的“依法治区信息共享监督平台”中,监测到一件“到区委、区政府上访,围堵单位大门”的农民工讨薪事件,事由是2019年4月,区人社局作出的责令某建筑公司及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处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决定,时过8个多月后仍未结案。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感觉情况异常,便适时介入。

原来,某建筑公司以环保治理等因素造成工程款暂扣、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区人社局仲裁决定。对此,区检察院和区人社局仲裁办办案人员几次约谈该项目部负责人,阐明利害关系、讲清法律责任,终于促成某建筑公司达成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1月20日,某建筑公司支付了拖欠一年多的26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

陵城区总工会意识到,职工维权工作需要检察力量的参与,“工会+检察院”职工维权机制应运而生,变过去的“四方联动”为“五方协同”。他们制定《关于建立“工会+检察”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成立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双方建立了信息互联互通、联席会议、协作配合、调解协议履行四项工作机制,围绕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案件调处,推动解决引发和调解劳动争议纠纷的深层次问题,监督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有效破解调处执行难,减轻了职工诉累。

“检察院介入劳动纠纷调解,发挥了检察院监督、调查独特职能,与劳动仲裁、司法和法院调处衔接,成为劳动纠纷调处执行的最后一道屏障。”陵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志勇说,对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的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支付或故意拖延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检察院依法监督执行。

“区总工会在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工作室,挂起了‘职工维权监督工作站’的牌子,畅通了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为职工维权系上了‘保险绳’。”陵城区总工会副主席李秀青介绍,这一机制拓展了“工会+”,通过工会、劳动仲裁、司法、法院、检察院五方协同联动,有效衔接,构筑起了多管齐下、立体覆盖、全程贯通的多元化保障体系。

“‘工会+检察院’维权工作机制不仅破解了农民工维权难,还使工会在职工维权中耳聪目明,拓展了服务渠道。”陵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相国说,目前,区总工会已加入区检察院“依法治区信息共享监督平台”,与20多个相关部门共享劳动纠纷信息,积极运用检察大数据,共同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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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吕兆敏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