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报德安居|9月1日起,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中心城区实行两项便民新举措

9月1日起,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中心城区实行两项便民新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实行不动产权证书备注信息网络查询。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注销登记时,不再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抵押登记信息,即不再人工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注销专用章。相关抵押登记等权利限制信息,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登录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以及爱山东APP等多种方式查询。之前办理过抵押权首次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中记载抵押登记信息的,在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时,抵押人仍需持不动产权证书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注抵押注销情况,并加盖注销章。

实行抵押权注销登记单方申请。对因债权消灭、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实行抵押权人单方申请,不再由抵押人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实现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见面”“零跑腿”。抵押权人单方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简化为5项,即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人单方盖章);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资料;抵押权消灭的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德州日报“德安居工作室”出品

记者|唐晓颖 通讯员|尚彩云 编辑|李艺

审核|王育恒 终审|高铁周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