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 | 规范“三资”管理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3月11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市级主导,县市区主抓,乡镇(街道)配合,村(社区)联动”的原则,探索建立以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提级监督新模式,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前,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纪委监委同意,确定德城区、齐河县、临邑县为省级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禹城市、宁津县、平原县为市级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根据《方案》要求,各试点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6至8个提级监督试点村(社区)。

“提级监督试点重点选择经济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或扶贫政策性资金投入较大,拥有集体企业或集体资产资源达到一定规模,因拆迁征地租用或已列入计划等原因,集体资产资源变现、预计变现数额较大的村(社区)。”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委”成员违纪问题较突出或群众信访举报数量较多、村级信访问题较突出以及党组织书记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村(社区)同样纳入提级监督范围。

此次将紧盯农村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农惠民资金的分配者、村(社区)集体“三资”的管理者等重点岗位人员。紧盯加强村(社区)党的建设、强化集体“三资”管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重点问题。紧盯集体决定村级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村务监督工作运转等重点环节。编制村(社区)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明确标准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为村干部履职划出纪律“红线”。

“我们将提级开展日常监督,对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探索制定参照县管干部规格进行管理的办法,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由县市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试点村(社区)组织生活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等。充分发挥组织、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部门作用,围绕各级决策部署在村(社区)的落实以及村(社区)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针对提级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将由县市区纪委监委统一受理,统筹县乡力量,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查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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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编辑|高玉梁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