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德州市召开“开展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试点”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德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开展情况。
明确了安置对象。安置对象主要是6类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4类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2类人员。
明确了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将确保开发7.59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力争达到10万个。2022年,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2.53万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2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300个。
明确了岗位类型。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设立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5大类岗位,符合群众需求和基层需要。
明确了资金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渠道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与过去的公益性岗位相比,这次扩容提质行动实现了“四个突破”:
一是岗位数量大幅增加。岗位数量从原来的1427个,扩大到今年的2.53万个,增长近18倍,实现了大幅“扩容”。
二是安置重点聚焦乡村。过去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这次扩容提质,则主要考虑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占比较高,达到近87%。
三是岗位设置更接地气。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类型,开发特色岗位,使得岗位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如,乐陵市针对有劳动意愿但就业能力弱的人员,设立互助公岗,实现了以弱济困、以贫济困。
四是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岗位管理由乡级统一负责,村(社区)、用人单位参与具体使用管理,同时允许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有效解决了管理缺位问题。同时,建立人员、岗位“双实名”动态管理服务机制,有效避免“虚报冒领”“吃空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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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冕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