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起,齐河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2年5月3日起(暂定2天),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区域范围:晏北街道、晏城街道全域。

三、持续开展核酸检测。自5月3日起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每天一次,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现场管理秩序。  

四、严格交通管控。静态管理期间,在区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除保供车辆和人员外,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

五、加强社区(村)管理。每个社区(村)、城市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值守。广大居民严格在居住地(工作地)保持相对静止,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经所在社区(村)备案审批。

六、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相对封闭管理,企业员工“两点一线”往返,保持正常生产秩序。除生活物资供应单位外,其余经营场所暂停营业。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要全面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由指挥部统筹安排。

七、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积极配合,及时关注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筑牢全县疫情防控屏障。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齐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新齐河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