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执法雷霆行动 | 违法生产经营一律顶格处罚

9月24日,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执法雷霆行动工作方案》。自9月25日至10月26日,我市开展雷霆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行动期间,各县(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企业,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全面排查各类非法、违法安全隐患。排查完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作为雷霆行动集中大整治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力整治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和举措。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在安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在排查登记的台账上销号。另外,各县(市、区)、各行业监管部门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雷霆行动开展情况和效果将纳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记者|张志宁 通讯员|程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