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法院主要负责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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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上午,齐河法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光辉,县委副书记李彬彬,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刘立文,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兼公务员局局长郭新生,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司晓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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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刘光辉宣读了关于齐河法院主要负责人调整的决定,省委批准提名张磊同志为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张军同志不再担任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光辉代表中院党组对张军同志带领齐河法院全体干警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与充分认可,对张磊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齐河法院今后工作开展提出几点意见,他指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维护好团结,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确保班子风清气正;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着力提升工作落实力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围绕28项指标抓落实;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法院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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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生宣读了县委关于张磊同志和张军同志的任免决定,任命张磊同志为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军同志不再担任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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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在离任发言中饱含深情地回顾了9年来在齐河法院的工作历程,对齐河法院的明天表达了美好祝愿,并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齐河法院工作,期望齐河法院在张磊同志的带领下,谱写齐河法院新篇章,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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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在表态发言中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任职为新起点,尽快进入角色,熟悉融入工作,下一步将在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牢记使命宗旨,继承和发扬齐河法院优良传统,与全体干警共谋共事、同心同德、担当作为、狠抓实干,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现代化文明新齐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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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彬指出,这次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是省委、市委统筹考虑全市的工作大局,反复酝酿、慎重决定的。
李彬彬强调,齐河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在以张磊同志为班长的带领下,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表率,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切实将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定上来,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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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文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法院主要负责人调整反映了上级党委对县法院工作的重视,县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要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全力拥护、支持新任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工作;要讲团结、善配合,提高团队意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与齐河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结合的文章,充分发挥法院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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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报社新媒体出品
来源:齐河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