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萌
近日,贵州遵义仁怀市一家新开的理发店,因取名“最高发院”引发争议。店家看似是将理发业务与司法机关名称玩了谐音梗,实则触碰了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红线,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要求其整改,招牌也很快被拆除。
店铺名称是品牌形象的第一张名片,追求独特性本无可厚非。一个构思巧妙的名字,能有效传递经营特色,甚至成为吸引客流的“加分项”。但创意并非没有底线,它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尊重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上。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条文清晰划定了红线:企业名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党政机关名称,不得采用可能引发公众误解的谐音或简称。以“最高发院”谐音“最高人民法院”,不仅极易误导公众,更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庄重与权威,其触碰法律“高压线”的实质显而易见。
现实中,此类试图在命名上“走偏锋”的现象并不鲜见。从生硬篡改成语的“饭醉团伙”“衣拉客”,到刻意打低俗擦边球的“叫了个鸡”等名称,一些商家为博取眼球可谓不择手段,误将“出格”当“创意”,视“低俗”为“个性”。这种做法或许能换取一时流量,但难以长久留住顾客,还可能招致监管处罚,最终得不偿失。
店铺命名的边界,本质上划定了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一家有担当的店铺,其名称应当承载积极健康的价值观,而非挑战公众认知底线与道德共识。真正的品牌魅力,从不依赖哗众取宠的噱头,而源于过硬的产品品质、诚信的经营之道与良好的社会口碑。如“同仁堂”“内联升”等百年老号,其名称虽质朴无华,却因对品质与信誉的百年坚守,成就了历久弥新的金字招牌,这恰恰证明了品牌价值的核心所在。
守护店铺命名的规范边界,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商家自身须强化法治观念与社会责任意识,在构思创意时自觉规避法律风险与道德争议,让名称既新颖独特又合规得体。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名称登记审核机制,对违规命名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形成常态化的有效监管。社会公众亦要发挥监督作用,对明显越界的名称及时反馈,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市场环境。
创意是店铺经营的活力源泉,值得珍视与鼓励。然而,任何创意都必须在法治与道德的堤岸内奔涌。这不仅是对健康市场秩序的维护,更是对社会文明风尚的守护。让法治成为衡量创意的标尺,店铺的名称才能既叫得响亮,又行得正、立得稳。
(作者单位:禹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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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晓燕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