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连续3年获省级节能奖补资金

6月27日,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2022年度能耗“双控”工作成绩突出,德州获得省节能奖补资金500万元。我市已连续3年获得该项资金补助,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奖补机制实施以来,仅有济南、德州、淄博累计获得1500万奖励资金。

“十四五”以来,我市抓紧抓牢能耗“双控”工作主线,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机制,大力落实节能压煤任务目标,多措并举抓调整、促转型,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年新能源发电量118.31亿千瓦时,排名全省第二位;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39.7%,居全省第一位。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9%,位居全省前列。

此次奖补资金的落实,将助力我市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有效激发各县(市、区)节能降碳积极性,强化目标考核管理,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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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通讯员|魏旭东 马芮 编辑|梁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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