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现场会在禹城召开

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近日,德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现场会在禹城市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楚红梅参加会议。



会上,禹城市检察院从线索获取多元化、案件办理规范化、质效评估常态化、协作联动制度化、分类考核双向化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检察建议工作的经验做法;参会人员观摩学习了该院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卷宗。各基层检察院简要汇报了今年以来检察建议工作、研究室条线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推进措施。

会议要求

要提升检察建议质效。要总结推广禹城市检察院经验做法,落实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的要求,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推动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考核,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建设。要按照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模版)》,规范案件审议程序,做好案件汇报、委员提问、发表意见等重点环节记录工作,切实履行好检委会办事机构职责。

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要落实好省市检察院工作要求,围绕市检察院党组“三个更加注重”的工作思路,聚焦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紧贴办案实践,丰富专题调研推动研究与办案深度融合,提升研究实效。

要注重典型案例培育。要增强案例意识,营造学习、研究、培育案例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编发计划,提前筛选经营符合条件的案例,集体研究编撰后报送市检察院,经市检察院审议把关后上报省检察院,争取全市典型案例工作有新突破。

市检察院研究室有关人员及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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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丽娜
审核|李智群 终审|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