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德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我市《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省《方案》以及我市《建设项目落地保障实施办法》,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从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完善审批体系等方面,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确保2018年11月起,全市范围内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从项目立项(获得土地)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累计不超过4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流程优化和审批服务标准化。
采取的主要举措有: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取消了一般性工业建筑和小型民用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般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14项审批事项;二是简化了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内容等11项审批事项;三是限定了图纸审查、水气暖报装、电力报装等3项服务时限。
精简审批环节。其中,转变管理方式。整合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推行项目模拟审批,推行项目竣工预验收制度。推行并联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由规划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再单独审查。推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实行容缺受理。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评估评审等事项中推行容缺受理,出具预审意见。待条件完备后,按程序转换为正式审批意见。推行告知承诺。对于区域评估事项、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条件以及列入实行告知承诺制清单的事项,审批部门依照申请人承诺先审批,后补办手续。
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体化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统筹项目咨询、受理报件、现场转办、审核审批,限时同步办理审批手续。实行全过程保障,全面推进“初审确认、容缺办理、疑难会商、协助报批”保障机制。
创新审批方式。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扩大“区域化评估”适用范围,由各功能区、开发区等统一编报,实现整体评价评估,成果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积极探索工业“标准地”出让,企业取得“标准地”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
完善审批体系。实行“一张蓝图”统筹规划,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调共享平台,统筹各类规划,推行“标准地”制度改革经验,并联实施评估评价事项;“一个平台”多图联审,建立统一的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图审、数字交付”新模式;一个窗口综合服务,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由一事跑多窗改为一窗办多事,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一张表单整合申报,归并同类信息和材料,每个审批阶段提交一套申报材料,由各审批部门共享;一站办理专营手续,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提供水、电、气、暖报装一站式服务;一个系统统一管理,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一套机制规范审批,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记者 王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