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演了惊魂一幕
一名醉酒男子半夜抢了一辆出租车
闯红灯横冲直撞......
警方紧急开展搜寻
仅用一个多小时将其控制
警察蜀黍:刑事拘留安排上了 !
到底有多“疯狂” 先来感受一下
“警察同志,我的车被抢了!”
5月10日凌晨
经济技术开发区警方接到
一位女性出租车司机的报警
报警时,她还惊魂未定
......
原来,当时这位司机夜间跑活儿,接近12点时,一位喝了酒的中年男子在路边拦车。上了车后男子情绪不稳定一通乱指挥,甚至怂恿司机“撞前面那辆车”。起初司机并未理睬,哪成想,这些行为激怒了该男子,在车辆行驶至东风路与长河大道附近时,两人发生口角。随后,该男子迫使司机在路边停车,一番推搡后竟强行进入驾驶室,将司机赶下车后自己驾驶车辆扬长而去。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到报警后,经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驾驶出租车闯红灯一路疾驰,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特巡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与出租车公司协作,实时掌控该出租车行驶轨迹,现场所有巡逻车辆立即开展追踪,最终确定被抢出租车最后消失在某小区附近。
凌晨0时30分左右,巡逻民警在该小区楼下发现被抢夺车辆,但并未发现该男子踪迹。民警根据其醉酒特征,判断其应该并未走远,随即在小区内外开展排查,最终在某单元门前发现该男子。
此时,男子满身酒气正用力拍打住户房门,楼道内还有其酒后呕吐物,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控制。
据了解,该男子因心情失落夜间与朋友喝酒,醉酒后失去理智,做出一系列疯狂举动。最终,醉驾绕了一大圈回了家。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普法小课堂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警察蜀黍提醒大家
做人要有人品
喝酒要有酒品
发泄情绪注意方式,要分场合
酒后违法难逃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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