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全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印发《德州市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到2019年底,全市10%的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约6万户;一半以上的村(社区)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2020年底,实现入选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的7个乡镇,60个村,市级1000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样板村的30%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其余村的20%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达到村村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据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美丽庭院”创建以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四美”为根本要求,并细分为室内“五净”(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厨房净、厕所净),院内“五无”(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家中“五有”(有合理布局、有花草树木、有文化氛围、有家风家教、有生活品位)。“美丽庭院”示范户达到50%以上的村命名为“美丽庭院”示范村。
在推进创建过程中,我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张贴宣传联、制作固化宣传标语等形式,对“美丽庭院”创建进行宣传。在“新农村新生活新女性”“母亲素质提升工程”等培训活动中,将“美丽庭院”建设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讲授家居布置、清洁家园、装饰美化、垃圾分类等知识,引领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我市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妇联执委的示范作用,村“两委”成员和村妇联主席要率先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户,为村民做榜样、树标杆。普通党员、村妇联执委、“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家庭等要全部按照创建标准率先达标,在此基础上,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来。在评选过程中,村(社区)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进行统一挂牌表彰。乡镇(街办)将组建“美丽庭院”创建督导队伍,每月或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挂牌的“美丽庭院”进行检查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曝光,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摘牌。市、县两级按照创建标准和保持情况定期评选“美丽庭院”示范户。
同时,我市将广泛开展文明生活方式行动,发动村(社区)党员、“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模范群体和妇联执委组建志愿服务队,把农村贫困家庭作为帮扶重点,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自行选择认领贫困家庭,设置志愿帮扶责任榜,定期入户帮助其打扫家庭卫生、料理家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等。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作用,与农村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为“美丽庭院”创建贡献力量。
此外,创建工作将与各类特色家庭创建相结合,通过“最美家庭”寻找、“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评选,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与基层“好婆婆”“好媳妇”等村级群众性典型选树相结合,通过示范引领,促进“美丽庭院”创建;与乡村旅游相结合,通过创建“农家乐”等,引导家庭勤劳致富,以富促美;与农村文化活动相结合,通过广场舞、乡村文艺演出等,引导农村家庭积极参与创建。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去年8月启动,目前已纳入全市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突破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清单,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市妇联主席杨旭博表示:“我们将以推进会为契机,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与‘村庄整合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等工作做好对接,整合资源,继续推进。 ”
记者、编辑|刘臻 通讯员|高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