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法律护航,激发民营经济释放无限潜能


□张兆坤

5月20日,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设立“科技创新”专章,提出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举措。这对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民企而言,满是“量身定制”的暖意。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铺就了坚实且平等的基石。该法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等,降低民营企业创新门槛和成本,更好释放其创新潜力。近年来,德州精心挖掘优质项目,构建“政策辅导、资源对接、跟踪服务”的全周期培育、服务体系,将法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新动能。比如,德州鑫华博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鞋类制造领域新材料研发大模型项目正是在这套培育体系支持下,成功入选山东省2025年工业领域行业大模型“揭榜挂帅”攻关项目公示名单,鞋底材料AI研发模型从“实验室构想”加速走向“产业化赛道”。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链接科研资源、加速成果落地搭建了高效协同的桥梁。该法鼓励各类单位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让民营企业能够与高校、科研院所面对面沟通,精准对接需求。同时,要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奖励。在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德州凭借特色举措打出了“地方招牌”。德州创新推出“企业出题、政府接题、院所解题”的产学研协同模式,由企业梳理技术瓶颈形成“需求清单”,政府整合高校、专家团队作为“接题中枢”并匹配最优研发力量,院所团队以“解题者”身份开展定制化攻关,打通从技术需求到产业落地的创新链条。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构建起立体防护机制。该法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核心支撑,明确对故意侵权行为可判处最高五倍赔偿,同时搭建起“行政调解+司法救济+仲裁服务”的多元化维权体系,从侵权预防、纠纷解决到损失追偿形成全链条保护。近年来,德州知识产权服务品质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质效不断增强。德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批国家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立20余家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推动审查资源与创新主体精准对接;出台《德州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计划》,实施知识产权领域办案效率提升工程,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吃下“定心丸”,提升其创新持久定力。同时,在法律护航下,民营企业也要放开手脚,向“新”而行、向“高”攀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贡献。

(作者单位:宁津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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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