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杯·我与新中国征文选登丨难忘那辆自行车

□王清福

现在不少骑自行车的,是为了健身。而在60年前,谁家有自行车,那可是出了名的富裕户。

大概是在1959年,我父亲从天津买来一辆水管架子的自行车,前后都是略带黄色的红轮胎。父亲自豪地说:“它架子长,驮200多斤东西,车把都不会晃。”那时的自行车,不仅是交通工具,还是运输工具。

一天,父亲用自行车驮我去赶糜镇集,超过了一群群步行赶集者。在一群人中,我村的支部书记故意在路中间行走,头也不回地说:“两个毂轮一根梁,上面驮着武大郎,见了大叔不下来,只用爪子挠铃铛。”惹得大伙儿一阵哄笑。那时的全村当家人,也同村民一路拉着家常步行去赶集。

1968年,我所在的生产队养地瓜炕,培育地瓜秧苗。为多卖几个钱,要跑50多里地,去宁津县城出售。用牲口车太慢,根本不行,就用到俺家的自行车了。用一个大包,两头垛满地瓜秧,中间空着。把两头同一条边上的两个包角系在一起,把地瓜秧包裹好,抬上自行车后衣架,让其自然垂下,勒好绳子,算是装载完毕。我家的私人自行车又成了生产队的运输工具了。

1969年,我村河工在乐陵县郑店公社小官庄修德惠新河,急需桥板。生产队长一声令下,父亲就用自行车驮着3米多高的桥板上路了。这桥板是由3米多长的榆木梁锯开的,厚度有五六厘米,就这么顺着摽在后衣架的两边,总重量达100多公斤,骑行很是危险。按现在的交通规则,是不允许上路的。父亲只用半天时间,就把桥板送到修河工地,解了燃眉之急。他骑自行车的技术棒,胆子也大,一路没有一点闪失。

在那每人一分自留地的年代,为增加点家庭收入,我家就种黄烟。跑出三四十里到德平、化楼集去卖烟叶,自行车是极好的交通运输工具,使我家自留地收入翻番。改革开放以来,自行车就成了我的“商务用车”。放寒假后,我骑车随院中那位经商的老爷爷,跑五六十里路,去宁津县李架子村驮葵花籽,每车都有二百六七十斤。不到一周时间就能赚百十元钱,相当于我两个月的民办教师工资!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种了将近2亩地的大蒜。抽蒜薹时,妻子骑着自行车天天赶集卖蒜薹。大蒜收获后,妻子又天天用自行车驮着大蒜去卖。换来高于粮田三四倍的收入。自行车为我的家庭经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在乐陵师范读书期间,那辆自行车又立下了汗马功劳。家、校之间足有60公里路。作为民办教师,路再远每周也得回家一次,看望年迈的父母,帮妻子做些她做不了的活计。那时,周六上完两节课放学,再回家时,路过我村附近的客运班车已经没有了。要想每周回家一次,只有骑自行车。60多公里要骑三四个小时。那速度很是惊人,前面有骑自行车的,“嗖”一声就超过去了。计算了一下,读完2年的师范,骑车的里程将近绕赤道转一圈。

党的富民政策,使人们过上了小康生活。如今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已经普及,私人轿车也走进寻常百姓家。代步、快递、运输、商务再也用不到自行车了。如今,我家的旧自行车早已退役。我又买了一辆健身用的自行车,它将陪伴着我奔向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