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他只是个孩子”不再是免罚挡箭牌


□张振

“我还没成年,你能拿我怎么办?”曾几何时,这句带着稚气却满是嚣张的话,成了部分“熊孩子”惹事后的“免罪金牌”。而过去的处理方式往往停留在“批评教育+家长带回”的层面。这种方式看似有处置,实则“一放了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再无“年龄免罚”,这正是对时代需求的精准回应,让法律威严与人文关怀找到平衡。

新法不是“一刀切”惩戒,而是精准破除特权。现实中,部分未成年人故意利用年龄优势违法,将“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 当“护身符”,甚至屡教不改。这种“年龄小就没事”的认知,不仅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更冲击社会公平。而新法的实施则是给“年龄免罚”划定了清晰红线: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违法、14至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执行拘留。这并非 “一刀切”惩戒,而是“个案处理”的智慧——既保留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又破除“年龄即特权”的错误信号,让法律底线不再因年龄而松动。

惩戒只是一种手段,矫治才是最终目的。过往“拉车门盗窃”“校园欺凌”等事件,多与家庭监护缺失、学校教育失位相关。新法则通过“精准惩戒+刚性矫治+严打侵害”的组合拳,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进行精准施策:对于14岁初次轻微盗窃者,以心理疏导和家庭干预为主,彰显矫治温度;而对于16岁反复欺凌者,则依法执行拘留后转入专门教育,坚守惩戒刚性。可以说,这一调整,压缩了“不予拘留、一放了之”的空间,既避免纵容违法,又体现“教育挽救”理念,让违法未成年人在规则中学会担当。

合力促落地,筑牢成长安全屏障。新法落地需家庭、社会协同发力。家庭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摒弃“孩子还小”的纵容与“打骂教育”的极端,以“理解+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是非观;社会需构建支持网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孵化,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唯有凝聚“惩戒威慑力、教育渗透力、社会共治力”,才能让法律条款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维护社会安宁的屏障。

取消绝对“年龄免罚”,不是剥夺容错机会,而是用法律明确行为边界。当法律守住底线、家庭筑牢情感根基、社会铺就成长道路,未成年人才能在规则与关爱中走向成熟。这既是“法治之光”的应有之义,更是对“未成年不是护身符”最有力的诠释。

(作者单位:乐陵市郑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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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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