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 | 出台县级公共建设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为全县公共投资项目健康有序实施筑牢制度保障。近日,庆云县出台《庆云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审计范围,精准锁定监督对象。《办法》指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涵盖政府投资占比超50%、占比50% 及以下但拥有实际控制权、国有资本控股或主导的非生产性重大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五类情形,实现对公共投资领域的全面覆盖,确保审计监督无死角。

聚焦审计重点,筑牢项目管控防线。《办法》明确,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项目开展全程跟踪审计,实现“重点项目重点盯、一般项目随机查”的精准监管模式。审计内容聚焦12个核心方面,推动从“事后审计”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全链条监督转变,切实防范项目风险。

规范审计实施,保障监督依法有序。《办法》要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年度审计计划经县政府、县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报市审计机关备案后实施,编制年度计划时与县发改、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住建、交通运输、 水利、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交流,确保审计计划可执行性强。

强化结果运用,压实整改问责责任。《办法》要求,审计结束后,县审计局将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整改违规问题,被审计单位需按规定时限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向县审计局、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县审计局还将与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闭环。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 | 张静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