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步履铿锵。德州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以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灵活就业群体“就业形态多元、收入弹性较大、安居需求迫切”的特征,以制度创新破解保障难题,以精准服务回应民生期待,在制度覆盖、权益保障、服务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改革突破,从边缘到主流的制度扩容
一年前,德州市被确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试点工作被列入市委深改委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等重要文件和重点工作。
试点一年间,制度覆盖范围迅速扩大,政策覆盖快递员、网约车司机、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群体。截至2025年末,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数达3.2万人,位居全国同批次23个试点城市第二位,占当年全部新增缴存人数的43.6%;其中超过88%的开户者持续稳定缴存,缴存金额达4807万元。这一数字背后,是万千灵活就业者对制度的认同与信赖。
机制创新,为目标群体量身定制灵活政策体系
试点启动之初,面对灵活就业群体收入不稳定、工作流动性强特点,德州市坚持“普惠共享、精准施策、服务优化、风险可控”原则,创新推出“灵活缴存、提取便利、补贴激励、优惠加倍”等试点政策,让灵活就业群体“愿缴能缴”。
在缴存机制上,试点打破了传统壁垒,实行“宽进宽出、灵活自主”的政策,年满16周岁即可参加,不受户籍和社保限制,缴存方式支持按月、按季、按年缴存。首月缴存额下限仅202元,让更多收入有限的群体能够轻松入门。支持自主选择在线缴费和银行代扣。
激励机制方面,实施补贴激励政策,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首次开户缴存次月即可享受300元开户补贴,连续缴存还可享受1%的缴存补贴,加上账户结息,综合年化收益最高可达2.5%。
贷款支持上,德州市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权益。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0.5个百分点,以一笔50万元、30年期的贷款计算,可节省利息近5万元。缴存人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现房、购买首套住房等情形的,贷款额度叠加上浮,最高可贷165万元。
服务升级,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
试点一周年来,服务模式的转变尤为明显。德州市积极推动服务理念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型,构建全方位的便民网络。
线上渠道全面打通。针对灵活就业群体工作时间不固定、地点分散的特点,打造微信公众号专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入口,仅需3分钟即可完成开户,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依托部门数据共享自动核验申请人信息,实现协议签订、自主缴费、变更缴存、租房提取等高频业务“材料全程免交、审核智能秒批、补贴免申即享”。
线下网络不断织密。组织精准化宣传推介,针对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员、个体经营户、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灵活就业群体,联合平台企业、院校,开展专场政策宣讲会、座谈会,进行“点对点”精准推送和指导操作。发挥受托银行基层网点分布广、客户资源多的优势,深入招聘市场、社区园区、大集庙会、驿站等场所,将政策送到灵活就业人员“家门口”“工作地”和“生活圈”。
特色服务创新不断。推行“精准推送、智能客服”的贴心服务,向不同群体差异化推送缴存提醒、还款提醒等信息,开发“边聊边办”“智慧云缴费”“贷款额度测算”等智能工具,提供7×24小时政策问答和业务引导。
成效凸显,激活市场与保障民生的双重效应
试点工作不仅惠及灵活就业者个体,更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和综合效应。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公积金贷款已成为支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2025年,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1004笔、4.1亿元,支持购房面积12万平方米,为贷款人节约利息约8156万元,其中,首套房贷款占比98.9%,为灵活就业缴存人解决住房刚需的政策红利得到充分释放。
政策创新进一步拓展了公积金使用场景。2025年3月,德州市进一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定额提取由600元提高至800元。为解决缴存人“提取公积金会影响贷款额度”的后顾之忧,特别推出支持政策,缴存人申请贷款前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纳入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同时,将灵活就业缴存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支持缴存信息实时核验和提取公积金直付房租。全年灵活就业缴存人租房提取1130笔、591.22万元,提取人数比上年增长70.44%。
试点政策特别关注重点群体保障。灵活缴存公积金试点作为稳就业、引人才的关键抓手,明确将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纳入试点覆盖范围,鼓励其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给予1500元留德补贴、贷款额度上浮10万的优惠政策,有效激发毕业生群体参与意愿。全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242.76万元,惠及2172人;发放公积金贷款525笔、4.14亿元。
创新落地场景,服务城市工作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大民生、保安居、促发展”的试点定位,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改建项目,精准引导项目安置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并配套缴存补贴、租房提取、低息贷款等一揽子支持政策,有效助力项目征收安置工作,服务城市更新行动。相关工作经验入选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四批)》在全国推广。
一年的试点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德州市将继续巩固拓展当前良好态势,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提升服务效能,为保障广大劳动者实现“住有所居”到“住有优居”的安居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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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晓燕 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尹晓燕 终审|冯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