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山东省德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揭牌成立,这是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成果。
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山东省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暂行规定》,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驻地市及指定区域、流域的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承担驻地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评价工作,编制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必要的分析报告;承担驻地市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技术指导工作。
近年来,德州环境监测工作快速发展,取得了多项成绩,先后荣获“山东省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一等奖”“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三等奖”“山东省环境监控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记者|郑东岩 通讯员|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