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淑萍走进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开展 “开学第一课” 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检察官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与校园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语言,围绕杜绝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三大核心内容,为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传递安全理念、树立规则意识。
“遇到校园欺凌,不要默默忍受,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 课堂上,检察官清晰界定校园欺凌的含义,帮助学生区分日常玩笑打闹与恶意欺凌行为,引导学生杜绝把欺凌行为当作玩笑。同时告诫全体学生,校园欺凌并不遥远,冷漠围观、置身事外都会助长不良风气,教育学生坚决不做欺负他人的“小霸王”、不当默默忍受的“受气包”、不做冷眼旁观的旁观者。学生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互动,在轻松的氛围中学到防范欺凌的知识,进一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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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编辑|王露
审核|李艺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