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德州市共发生诈骗类刑事案件5起,诈骗类治安案件1起。
诈骗案件简要案情
1、运河经济开发区汪某网络刷单被骗2.1万元。
2、陵城区田某网络刷单被骗3000元。
3、禹城市李某网络刷单被骗7430元。
4、禹城市李某被人冒充QQ好友以借钱为由诈骗5800元。
5、禹城市庞某被人冒充QQ好友以借钱为由诈骗3800元。
6、陵城区王某在网上购买游戏点券时被骗526元。
近期需注意防范电诈类型
刷单类诈骗是骗子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借鉴真实刷单(违法)的工作流程进行诈骗,等被雇佣的“刷客”完成刷单交易后,他们会以系统故障、网络延迟等五花八门的借口,要求“刷客”多次汇款从而进行网络诈骗。
刷单类诈骗目标人群
刷单诈骗案件一般以招聘兼职人员、做线上兼职任务的形式进行,目标人群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第二种是没有工作、赋闲在家的待业人群,第三种是对网络了解不多的自由职业者。
套路分析
第一步,骗子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让“刷客”购买百元左右的商品,等购买成功后,骗子会快速将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给“刷客”。随后按此流程多操作几次,逐渐赢得“刷客”的信任。
第二步,骗子在赢得“刷客”的信任后,会要求“刷客”继续网购刷单,且网购的商品单价会越来越高,当然,承诺的佣金也会越来越高。不过这时,骗子就不会很快兑付本金和佣金了,而是忽悠“刷客”说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
第三步,等到“刷客”完成连续任务后,骗子们又以各种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等理由,引导“刷客”向诈骗账户汇入同样的金额激活账户。用这种套路,“刷客”的被诈骗金额将越来越高,直到被骗子们“拉黑”后才发觉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
1、刷单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
2、低投入、高回报的好事不存在的,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付出得到回报。
3、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轻易点击或扫描,涉及资金的更要慎重,增强互联网安全意识。
4、如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董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