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武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告知归国行程(包括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申报健康登记(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到达前14天身体状况等)。
二、所有境外来武人员,必须按照我县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住宿费、餐费等均由个人支付);隔离期间或解除隔离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隔离点医务人员或社区、村居报告,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
三、对境外来武人员不主动如实报告、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武城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德州日报信新媒体出品
来源|爱武城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