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我市2020年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启动,申报单位可于5月9日前上报申报材料。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节水型单位建设,助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我市已连续2年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全部市直部门和50%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创建目标。
凡是市级公共机构,对照《德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自查自评达到80分以上的,均可自愿申报德州市节水型单位,尚未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独立办公市直党政机关和市直属事业单位应当积极申报。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将联合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申报单位可授予“德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此外,为持续保持我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工作成效,自今年起,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德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进行定期复核。复核合格的单位将优先推荐为省级节水型单位,复核不合格的单位撤销其“德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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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孟佳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