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 德州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

5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4部门的负责人走进新闻发布厅,权威发布我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攻坚”重点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洪军围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介绍相关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425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30个、村居(社区)调委会424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或调解室47个(市级7个,县级40个),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有人民调解员14780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623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市、县、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村(居)民调解小组为补充的“三级调解网络”。进一步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在市级已经设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校园纠纷、保险纠纷、涉军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综合事项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县级也建立了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或调解室,涉及公、检、法、交通、医疗、劳动争议、保险等多部门、多领域。

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在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调解室,有条件的在本领域行业协会或其它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对于可以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行政争议或有关的民事纠纷,有关部门可以委托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联合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衔接。在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不到1年的时间,受理市道交一体化服务中心移交的交通事故纠纷277件,其中调解成功271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

建立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诉前调解机制。全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与当地基层法院进行对接。截至今年4月份,130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与12个基层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在立案前,法院委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案件,调委会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或不宜进行人民调解的,调委会及时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相应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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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孙耕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