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德州市举办“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专场,发布我市“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有关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便企业办事。
一、缓缴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以及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可按有关规定,向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在降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费率:在原7%费率基础上,2月份降低1.5%,由7%下调至5.5%;3-6月份降低2.5%,由7%下调至4.5%;7-12月份降低1%,由7%下调至6%。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再支持。
三、确保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降
医保费缓缴期间,企业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因疾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切实为参保职工减轻就医垫资负担。
四、帮助医药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在对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基础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再向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以往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应付款项,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据统计,全市医保部门共向192家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6027.07万元。
五、加强医保政策宣传
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并在微信群中为参保企业答疑解惑。
六、畅通经办服务通道
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及时公布阶段性降费和缓缴医保费的办理流程、各级经办机构地址和服务电话,切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征缴与年度基数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待遇不断档。积极倡议和引导企业实行网上办事,大力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并根据企业需求,推出单位业务“预约办”、非紧急业务“延期办”、非网办业务“帮办代办”等便民措施,有效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度,得到了参保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截至5月底,全市已有259家企业审核通过缓缴医保费,缓缴金额2715.38万元;已减征各类参保单位10792家,减征医保费11175.94万元,预计全年将为参保单位节省资金3.31亿元。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王德鹏 王志伟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