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7月19日、7月22日,由德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东等12人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晨等4人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案恶势力团伙案分别在德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庆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通过网络视频参加庭审。德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派员依法对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王某东等12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被害单位和被害人生产、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东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王某东等12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被害单位和被害人生产、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东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德州开发区检察院集中办案力量,组成精干专案组,办案人员迅速开展阅卷、提审工作,反复研究案情,梳理犯罪线索,先后向侦查机关提出58条补充侦查意见,依法认定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

在政法委牵头下,多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案情讨论会,对2起恶势力案件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交换意见,并定期向市检察院、开发区扫黑办汇报案件进展;

学习借鉴优秀办案经验,研究制定详细出庭预案,庭审前,与相关部门召开庭前会议,确保良好庭审效果。

庭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并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举证、质证,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下一步,德州经开区检察院将坚决打好案件诉讼攻坚战,加快办案节奏,严把案件质量,为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奉献检察力量!

来源|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