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水泥罐车闯红灯,正好是学生放学时间……”10月14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微信平台接到市民举报,举报人将车辆照片和相关情况向交警部门进行留言说明。该大队民警在核查其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后,迅速联系车辆驾驶人并对其做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当天,违法司机还在交警队看了一场有意义的“电影”。
“警察同志,我承认自己闯红灯了,我愿意接受处罚和教育……”15日上午,水泥罐车驾驶员李某来到交警大队,对自己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监控中显示,这辆车牌号码为鲁ND72XX的水泥罐车在市区向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由北向南行驶,在直行黄灯变为红灯时,该车仍然直行闯灯,而此时正值学生放学时段,场面十分危险。“我承认错了,我觉得当时是黄灯,因为赶时间索性就过去了,现在想想也十分后怕。”李某后悔地说。
因李某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宣传民警对驾驶员李某和其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并一同观看了《事故警示合集》,要求运输企业负责人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运输的同时要时刻紧绷交通安全弦,从思想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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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乐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