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72家单位入选德州“零酒驾”示范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按照《德州市“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要求,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近日将各大队辖区第二批“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对外进行公示,39家单位入选。加上7月份公布的首批33家“零酒驾”示范单位,我市目前共有72家单位入选“零酒驾”示范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2020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聚焦我市治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试点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乡镇、乡村、街道、社区,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提升我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全市治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暨“零酒驾”创建活动。自第三季度起,我市每季度将推出一批创建“零酒驾”单位、零酒驾社区(村)、零酒驾街道(乡镇),并向社会公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促进文明出行。 

期间,公安交警各大队通过对涉酒交通事故及涉酒接处警情况进行分析,确定酒驾醉驾规律特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指导一线交警中队科学部署警力,提高查处的针对性。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开展数据分析,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季度选取1家单位(企业)、1个街道、1个乡镇、2个社区、2个村庄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的主要进出口和其他重要路口,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社区的停车场进出口,以及饭店、酒吧等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在涉酒场所以及重点区域,设立“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宣传牌,放置宣传材料,提示提醒社会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员在监督的同时,积极投身到活动创建中,让自己真正成为“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广者、受益者,让大家携手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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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乐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