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德州公安4人4集体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表彰

11月11日

在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

德州公安3人3集体受表彰

近日,喜报再度传来

德州公安4人4集体再获战“疫”表彰

当新冠疫情肺炎肆虐德州

公安全警全力,严防死守始终

将州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不较个人利益得失

疫情不退,警察不退这份荣耀,他们值得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报》,授予1599名同志“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689个集体“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其中,德州市公安机关4个集体、4名民警荣获表彰。

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德州市公安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

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宁津县公安局张大庄派出所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

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杨峰峰  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

朱宗杰  夏津县公安局双庙派出所

李   宁  庆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王振军  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德州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全警全力、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广大民警忠于职守、勇往直前、无私奉献、团结奋战,按照“快、全、准、实”工作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催人奋进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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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公安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