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文明新风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遏制大操大办等婚丧嫁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12月23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农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文明实践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将利用今冬明春,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文明实践专项行动。
加强宣传教育,以“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为主题,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主动设置议题,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阵地,开展科学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普及活动;发挥文艺作品教化作用,把弘扬正确婚丧观作为文化下乡活动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创作一批反映移风易俗文艺作品,采取文艺小分队送文化下乡等形式,深入农村和城镇社区演出;培育、选树、宣传一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典型,力争“镇镇有典型、村村有先进”。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保护和传承优良传统婚俗礼仪的基础上,探索创新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仪式,在全市打造一批婚俗改革示范点。
同时,在全市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婚丧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充实红白理事会成员,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开展优秀红白理事会评选活动,推广一批优秀村规民约,202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用2年时间将全市红白理事会成员全部培训一遍。
通知指出,要发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作用,引导群众普遍参与移风易俗。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优良家风家训巡讲。推广运用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爱心超市等积分奖励模式,围绕移风易俗等内容,合理设定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
通知强调,要加强婚丧市场和从业人员监管,认真规范管理各种婚庆公司和丧事中介机构,依法取缔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制止、查处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恶俗婚闹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文明创建体系移风易俗指标权重,严格执行文明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对因移风易俗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工作提示、黄牌警告直至撤销文明荣誉称号。对婚丧陋习、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定期予以曝光;强化对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
同时,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依靠群众,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群众意愿,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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