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出发
1月13日,齐河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出动5辆警车,对位于夏津县的某小区公寓进行强制腾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庆忠带队直插现场,全程指挥此次执行行动。
在申请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徐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齐河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齐河法院多次张贴公告责令其搬出,期间李某某仍非法占有房产,后齐河法院通过与买受人殷某某联系,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多次使用暴力语言威胁买受人,并扬言报复法院工作人员,且拍摄持刀视频发送给买受人殷某某,使其前期一直不敢与法院提及强制腾房之事,只是双方协商将房屋买回事宜,至最后期限届满,双方协商未果,且被执行人李某某仍未采取买回房产的任何实际行动,齐河法院决定实施强制腾房。
在公证处的见证下,齐河法院对搬迁房屋及车库、储藏室内物品逐一清点并登记在册,有序搬离,经过5个小时作业,被拍卖房屋内物品全部被腾空运送至指定地点,将房屋交予买受人,此次腾房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强制腾房,是齐河法院强力执行保民生工作的一个缩影。齐河法院始终坚定不移的以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深抓、狠抓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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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河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