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报告 | 去年市检察院批捕2004人,起诉4347人,不捕527人,不诉710人

1月24日,德州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许勍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一年,市检察院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批捕2004人,起诉4347人,不捕527人,不诉710人,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降低羁押率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强化诉讼监督,监督立案67件111人,监督撤案72件,纠正漏捕漏诉307人,提出刑事抗诉19件。建立“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案件审结率95.5%,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退补率8%,同比下降12.8个百分点,“案-件比”降至1.21,全省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推进会在德州召开。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13件,办理监管活动、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462件。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检察院组建巡回检察组,对青岛北墅监狱开展巡察,探索的“不接触式”巡察模式被省检察院转发全省学习借鉴。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案件调查24件,提起公诉47件54人。根据上级指定管辖,依法审查起诉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同村(副厅级)受贿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谢明亮(总师级)受贿案、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正厅级)受贿案、中国书法出版传媒公司原总经理李世俊(正厅级)行贿、贪污案等大要案。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5人,均为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平原县检察院办理的刘勇智等4人受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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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坤 王志伟
编辑|李榕